安纳托利亚新闻社
根据昨天《官方公报》发布的新规定,外国医生将需要通过土耳其语测试才能获得在该国私人医疗机构工作的许可。
新规定还要求外国医生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职业责任保险以及相关国家机构颁发的同等证书,以证明其文凭和其他专业知识文件符合土耳其大学标准。
根据欧洲语言组合规定的标准,外国医生必须在大学土耳其语教学应用和研究中心(TÖMER)举办的土耳其语测试中获得最低“B”分。
据报道,新规定对除牙医、药剂师、助产士和护士之外的所有外国卫生工作者均有效。
外国医生和雇用他们的私人医疗机构还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其服务合同,其中明确规定每月向雇员支付的工资。
还需要一份由卫生部或医生原籍国大使馆提供的文件,表明不存在禁止相关医生行使其职业的法律限制。
2 年 2011 月 XNUMX 日颁布的一项法令允许在土耳其雇用外国医生和护士,尽管这一想法遭到广泛反对。 在此之前,非土耳其医生不得在土耳其医院和其他卫生机构工作。
包括反对派代表和医学协会在内的批评者表示担心该法令将为卫生部门的“廉价劳动力”铺平道路,并使土耳其的医疗保健系统商业化,同时降低其整体质量。
不过,卫生部长雷杰普·阿克达表示,该举措将有助于缓解该国医生和护士的短缺问题。 他说,大约3,000名从土耳其大学毕业的外国医务人员将优先在土耳其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