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通知已發送給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要求對中國當局對維吾爾族犯下的種族滅絕和其他反人類罪行展開調查。
會議召開簡報會,解釋向國際刑事法院發出的第 15 條通報,並要求檢察官對中國高層領導人對維吾爾族和其他中國穆斯林犯下的種族滅絕和其他反人類罪行展開調查。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
中國當局針對維吾爾族和其他穆斯林所犯下的應受調查的罪行包括:
大屠殺。
強迫勞動營。
酷刑。
著名維吾爾人士失蹤。
強制控制和絕育。
強制將兒童從家庭轉移到中國政府的孤兒院和寄宿學校。
消除在學校使用維吾爾語和其他土耳其語的情況。
加強對維吾爾族和其他穆斯林的監督。
針對伊斯蘭教的鎮壓行動。
摘取器官。
中國對維吾爾人的殘酷折磨會保持沉默嗎?
被釋放的奧馬爾在 BBC 的聲明中表示:
「他們不讓我睡覺,他們把我吊了好幾個小時,還打我,他們有厚厚的木頭和橡膠警棍,用扭成線圈的鞭子,用來刺穿皮膚的針,用來拔釘子的鉗子,所有這些工具都擺在我面前的桌子上,隨時準備使用,我能聽到其他人的尖叫聲”
中國沒有人權嗎?
維吾爾人受到嚴密監控,並被採集 DNA 和生物特徵樣本。並在集中營裡遭受酷刑,被迫學習普通話以及批評或否認自己的信仰。據稱,那些在 26 個「敏感」國家有親屬的人已被逮捕。
據報道,中國在新疆設立了380個強迫勞動營。
世界領導人和活動團體的聲音會被聽見嗎?
教宗方濟各和其他宗教領袖、活動團體和政府表示,中國偏遠的新疆地區正在發生針對維吾爾族穆斯林少數民族的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數百萬人被關押在拘留營中。
所呈現的犯罪證據非常詳細且令人震驚。其中包括電擊等殘酷酷刑的描述、被迫吃豬肉和喝酒等羞辱、強制維吾爾族育齡婦女放置宮內節育器避孕,最近,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約有500,000萬名維吾爾族兒童被迫與家人分離,被送往“孤兒院”,有可靠的報道稱,這些兒童在那裡自殺。
國際刑事法院能否調查並起訴北京對維吾爾族實施的種族滅絕行為?
解釋並依據羅興亞法院6年2018月14日和2019年3月1日的判決(國際刑事法院分別根據孟加拉國和緬甸法院的裁決作出的第12號和第2號判決)解釋說,當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簽署國領土內時,法庭可根據《規約》第XNUMX條第XNUMX項罪行行使管轄權。
犯罪實施者是否會被指控和起訴?
針對維吾爾族人民犯下的罪行是普遍且經常發生的。因此,應該對所有這些人進行調查,以確定是否可以對涉嫌肇事者提出指控和起訴。正如法院調查羅興亞人案件一樣,在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領土內開始的犯罪行為的繼續實施屬於法院的管轄範圍,可以進行調查。這些罪行包括中國所犯下的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世界刑事法院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但現在,對於數百萬遭受中國當局迫害的維吾爾人來說,有了一條明確的法律途徑來尋求正義。對於維吾爾族以及信仰人權和人類價值的世界來說,這將是一項偉大而重要的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