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最新的國家分析簡報,土耳其的能源需求將在未來 15-20 年內增加。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土耳其必須確保國內消費的供應商多元化。這實際上需要對國有土耳其管道公司(BOTAS)進行私有化,以消除壓倒性的壟斷並建立一個透明且有競爭力的天然氣市場。在這方面,上世紀九零年代開始的歐洲能源部門自由化進程對土耳其來說就是一個重要的例子。確實,歐盟天然氣指令的應用在區域能源市場自由化過程中競爭環境的形成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在此背景下,受這些指令的啟發並實現歐盟立法的遵守,90年4646月頒布了《天然氣市場法》(2001)。
為了滿足歐盟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1990年代歐盟採取了提高整體競爭力的第一步,即建立一體化的國內市場、確保能源供應商和保護環境。在 1996 年(電力)和 1998 年(天然氣)自由化指令通過之前,能源部門一直由國家政策決定。但這些指令轉化為成員國的法律體系後,有助於打造一個一體化的天然氣實體。然而,由於第一個天然氣指令在法律和功能上有缺陷,第二個天然氣指令於 2003 年推出,並附有補充條款。因此,2007年底,絕大多數歐盟國家已經透過市場自由化解決了問題。
然而,很難談論歐盟內部競爭市場的出現,因為供應商無法多元化,定價機制也無法迴避。 2009年發布的第三次能源一攬子計畫引入了新的法規和政策,旨在透過能源生產與分配分離,進一步增強開放、一體化和競爭性的能源市場。然而實際上,能源部門的全面自由化仍未實現。例如,推動該指令實施的法國反對所有權分拆,要求天然氣公司設立一個單獨的子公司來進行天然氣基礎設施業務。在這方面,法國試圖避免未來所需的必要投資。同樣在德國,獨立監管機構也嚴重缺乏自主權。另一方面,德國等國家有關通訊網路的法律法規尚未完善,最初被排除在合約之外的第三方到2004年才獲得准入權,這清楚地表明了歐盟能源市場自由化進程中的缺陷。
土耳其天然氣市場的形成
正如PETFORM秘書長Altan Kolbay所言,儘管歐盟尚未完全實現自由化目標,但正在努力履行指令。在4646年生效的《天然氣市場法》(第2001號)方面,土耳其落後於歐洲國家。第 4646 號法律的主要目標。 XNUMX是在該國發展公平、透明和競爭的天然氣市場。 《天然氣市場法》將市場分為七類許可證,涵蓋了天然氣的進口、輸配、儲存、行銷、貿易和出口以及與這些活動相關的所有法人的權利和義務。在這樣的分佈下,批發和液化天然氣進口活動主要是目標,但很難說其他活動也是如此。
即使自由化進程沒有完全完成,也朝這個方向採取了一些有希望的步驟。第一次合約釋放拍賣於2007年底至2009年第一季結束,有四家新進口商進入市場,全年總量為4bcm。 2012 年 6 月,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採取了第二個重要步驟,與四家土耳其公司簽署了每年 1986bcm 的供應合約。該協議取代了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與BOTAS之間的合同,該合同可追溯至2011年,並於XNUMX年XNUMX月到期。公司簽署協議的公司包括Akfel Gaz、Bosphorus Gaz 、Kibar Holding 和 Batı Hattı。
因此,隨著新協議的實施,私營部門今天 9% 的進口份額無疑將增加。然而,由於 BOTAS 遠未完成其目標,這可以暗示自由化進程的實現有多緩慢。根據競爭管理局2012年XNUMX月發布的《天然氣產業研究》一文,BOTAS的拖延是因為該公司並非以「尋求利潤的獨立企業」的形式運作。了合約釋放而不是金額釋放方法。
結果,由於 BOTAS 的私有化,天然氣產業和國家壟斷地位發生了巨大變化。但截至目前,除配送服務轉讓外,法律規定的目標尚未實現。隨著最新的簽約,BOTAS 的市佔率下降至 78%。這結果表明,自由化的出發點與預期的自由化是不相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