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昨天表示,從 14 月 XNUMX 日起,古巴人出國旅行將不再需要出境許可證,這是卡斯楚政府實施的一系列改革中的最新一項。
該部在聲明中表示,政府還將公民在國外的居留期限從 11 個月延長至 24 個月,新法律將於 90 天後生效。
半個世紀以來,古巴實施了嚴格的旅行限制,但未能阻止每年數以千計的公民非法移民,有時甚至使用搖搖晃晃的船隻進行危險的海上航行。
要合法出國旅行,古巴人必須提供邀請函並獲得有效期為 30 天的許可證。許可證可以延長 10 次,之後旅行者必須返回古巴,否則將失去在那裡居住的權利。
獲得所需簽證和許可證的複雜官僚程序通常包括不同的費用,這使得許多平均月薪不到 20 美元的古巴人無法負擔出國旅行的費用。儘管如此,每年仍有超過 30,000 萬名古巴人合法移民。
古巴總統勞爾卡斯楚去年宣布,政府正計劃逐步推行移民改革。
自1966年以來,如果古巴人能夠到達美國,美國政府就給予他們自動居留權。
(《自由報》每日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