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15 歲的荷蘭男孩因承認因社交網站 Facebook 上發生的爭吵而殺害了一名女學生,被判處一年青少年監禁。
金華·K (Jinhua K) 在喬伊斯·“溫西”·豪 (Joyce “Winsie” Hau) 家中捅死了她,當時年僅 14 歲。
週一,東部城市阿納姆的法庭進一步譴責金華試圖槍殺受害者的父親。
這起案件在荷蘭被稱為“Facebook謀殺案”,引發了關於社交媒體在激烈犯罪中所扮演角色的廣泛辯論。
法庭稱,男孩沒有承認受害者,而是「應他人的要求或指示」謀殺了她。
荷蘭媒體報道稱,這名 15 歲的受害者在社交網站上與兩名朋友爭論了數週,然後據稱他們要求當時 2 歲的被告開槍射殺她。
據媒體報道,他獲得了 1,000 歐元的報酬。
除了青少年拘留一年外,金華還面臨在精神病院最多三年的監禁。
根據荷蘭法律,金華的姓氏沒有被公開,他在法庭上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他辯稱自己受到了女孩的壓力,無法違抗她。
專家告訴他,他患有嚴重的行為障礙,並且有精神病傾向。
「我對女兒的生活不滿意,」她的父親在法院外告訴。
「但這就是法律書上所說的。我們很弱,當局也很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