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選民不是透過真正的普選來選出他們的總司令,而是透過神秘的選舉團制度。
美國總統不是透過普選產生的,而是透過選舉團制度選出的。
50 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各有一定數量的選舉團票,這些票將投給在該州贏得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選舉團 538 票中的多數獲勝者成為下一任總統。
每個州的選舉人人數取決於該州眾議院的官員人數(與該州的人口成比例)加上該州的參議員人數。每個州都有兩名參議員,不論人口多少。
例如,加州擁有 37 萬人口,是所有州中人口最多的。它向眾議院派出 53 名議員,向參議院派出 55 名議員;因此它有XNUMX名選舉人。
這種間接選舉總統的製度被寫入美國憲法。它是在 200 多年前製定的,因為憲法的製定者希望長老們能夠對民眾投票進行檢查。懷俄明州是人口最少的州,有 568,000 人,但只有 3 張選舉人票。
因此,選舉制度並不總是反映人民的意願。 2000年,民主黨人阿爾·戈爾獲得的選票多於共和黨人喬治·W·布什,但布希在選舉團中獲勝:271票對戈爾的266票。布希成為下一任總統。
在除兩個州外的所有州中,贏得普選的候選人將獲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內布拉斯加州和緬因州採用比例代表制,將一張選舉人票分配給每個國會選區的獲勝者,另將兩張選舉人票分配給全州投票的獲勝者。 2008年,內布拉斯加州實際上首次分裂了選舉人,共和黨人約翰·麥凱恩獲得了四張選舉人票,民主黨人巴拉克·奧巴馬獲得了一張選舉人票。
選擇選舉人的過程因州而異,但一般來說,選舉人是在州黨代表大會上選出的政黨忠誠者。選舉人將於17月113日在各自的州舉行儀式投票。隨後,美國第3屆國會將於2013年XNUMX月XNUMX日開會,正式清點選舉人票。
每位選舉人投一票選總統,一票選副總統。二十七個州和華盛頓特區要求選民以該州人民的投票方式進行投票。
萬一選舉團以 269 比 269 平局,眾議院將決定下一任總統,參議院將投票選出副總統。
但在 56 次總統大選中,選舉人團選舉只出現過一次平手。 1800年,眾議院投票選舉托馬斯·傑斐遜為下一任總統。
(半島電視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