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膨目標制有一些明顯的整體優勢,但也存在一些潛在的嚴重問題。這些總體優點包括:使貨幣政策直接聚焦於實現低而穩定的通膨目標。透過設定特定的量化目標,通膨目標制可以事後衡量貨幣政策的績效,也就是實際通膨相對於通膨目標的水平。它還可以衡量貨幣政策的可信度,即衡量通膨預期相對於通膨目標的水平。這兩種衡量方法都簡化了貨幣政策的評估,從而提高了貨幣政策的可問責性。透過提高可問責性,通膨目標制可以作為一種潛在的承諾機制,減少或消除任何通膨偏差(例如,由於Barro和Gordon(1983)所探討的原因),並提高實現和維持低而穩定的通膨以及錨定和穩定通膨預期的可能性。因此,在中央銀行即時利率(CBRT)的案例中,通膨和實體經濟的預測取決於央行對傳導機制的看法、對當前經濟狀況的估計以及對重要外生變數(例如石油和全球糧食價格)的預測。央行預測模型 (CBRT) 使用所有對通膨和實體經濟預測有影響的相關資訊。在此框架下,CBRT 僅在信貸成長、資產價格、失衡、潛在泡沫等金融狀況對通膨、資源利用率和產出缺口預測有影響的範圍內考慮它們。通膨和資源利用率在此是目標變量,即央行損失函數的獨立變數。然而,金融狀況並非目標變數。相反,它們只是指標,因為它們提供有關經濟狀況、傳導機制以及央行外部衝擊的資訊。因此,金融狀況僅在其對通膨和資源利用率預測有影響的範圍內影響政策利率。
然而,通膨目標制在實施和監測方面都面臨一些潛在的嚴重問題。首先,通膨目標制可能難以實施,原因很簡單,中央銀行(在央行貨幣政策的案例中也是如此)對通膨的控制並不完善。目前的通膨本質上是由先前的決策和契約預先決定的,這意味著中央銀行只能影響未來的通膨。貨幣政策對未來通膨影響的長期且多變的滯後,以及貨幣政策對未來通膨影響的強度變化,使得當前工具的設定決策本身就很困難。通膨也受到貨幣政策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在工具變化與由此對通膨產生的影響之間的「控制滯後」內發生的擾動。其次,對通膨的控制不完全使得民眾對貨幣政策的監控和評估本身就很困難。例如,由於控制滯後為1.5-2年,似乎只有在1.5-2年後觀察到實際通膨後才能評估目前的貨幣政策。然而,觀察到的通膨是貨幣政策以外的其他幾個因素的結果,尤其是由於控制滯後,貨幣政策無法應對的擾動。因此,衡量貨幣政策的績效並非易事。中央銀行可能會辯稱,實際通膨率與通膨目標之間的特定偏差是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因此不應為這種偏差負責。
| 每年 | 目標 | 實現 |
偏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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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35.00 | 29.70 | -15.14 | ||
| 2003 | 20.00 | 18.40 | -8.00 | ||
| 2004 | 12.00 | 9.30 | -22.50 | ||
| 2005 | 8.00 | 7.70 | -3.75 | ||
| 2006 | 5.00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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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 | |
| 2007 | 4.00 | 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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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 |
| 2008 | 4.00 |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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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0 | |
| 2009 | 7.50 | 6.50 | -13.33 | ||
| 2010 | 6.50 | 6.40 | -1.54 | ||
| 2011 | 5.50 |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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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9 |
在實踐中,利率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並非基於對所有時間段的通膨和成長預測,而是基於經驗法則。具體而言,通膨目標制通常基於1-3年的通膨預測,往往著重於兩年等固定時間段。這可能導致資產價格錯配在政策制定中得不到足夠重視,因此在理論和實務上,CBRT也應該將資產價格錯配納入其中。然而,假設資產價格的大幅上漲被認為是脆弱的,可能是個泡沫,未來崩盤的風險很大。進一步假設未來的崩潰被認為對未來的通膨和資源利用產生不良後果。那麼銀行就面臨一個微妙的境地。近期內提高政策利率的政策利率路徑可能會被認為會抑制近期資產價格上漲,並降低更遠期崩潰的風險或規模,從而導致短期通膨低於目標,但中長期通膨和資源利用率將更加穩定。這些都是央行可能選擇因應資產價格變化的情況。然而,採取這些措施的原因是,央行關注的是其對通膨和資源利用率的影響,而不是資產價格本身。也就是說,資產價格並非目標變數;它們不進入損失函數。資產價格變動和資產價格泡沫可能直接威脅金融穩定,並導致金融穩定約束對貨幣政策產生約束。因此,央行可能希望應對未來可能增加金融不穩定風險的資產價格變化。同樣,在許多現實情況下,做出此類判斷的難度非常大,而且在許多情況下,缺乏足夠的資訊來採取此類先發製人的行動。


